一、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由学院教务办办理,申请办理的学生须向教务办递交材料。
二、申请办理有关证明书所需材料:
1、刊登有关证书遗失启事的报纸原件一份(报纸须为地市级及其以上报纸,启事须含姓名、学校名称、专业名称、证书编号以及“不慎遗失,特此申明作废”相关字样)。
2、办理申请一份(须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校名称、专业名称、毕业或授予学位年度、证书编号以及“证书不慎遗失,特申请补办”相关字样,签名、日期、联系电话等)。
3、有关证书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一份。
5、近期两寸蓝底彩色照片两张(照片电子版须发送至157738602@qq.com)。
三、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各一份。
四、咨询电话:教务办0731-58293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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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