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坚定信仰、砥砺品德,珍惜时光、勤奋学习,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3〕37号)和湘潭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
1、2023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2、2023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二)市级优秀毕业生:
1、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
2、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三)校级优秀毕业生
1、十大网赌排行2023届优秀毕业生
2、十大网赌排行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秀。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五)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有关重要奖励,其中:
1、获评省级和市级优秀毕业生和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两次及以上。
2、获评省级和市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3、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一次或一次以上院级荣誉。
(2)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学院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4、获评校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参加院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三、推荐名额
(一)全院优秀毕业生总人数控制在2023届毕业生总数16%以内,并按择优推荐的原则,对评选对象进行排序。毕业生人数以2023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备案数为准。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按总数3%以内进行推荐,推荐上报的评选对象中,优秀毕业生为推荐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为推荐名额的10%,两者推荐指标不互相调剂。
市级优秀毕业生总数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其中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总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总名额的10%。
优秀毕业生具体名额见《湘潭大学兴湘学院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省级和市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指标分别为4个,校级为18个,因指标较少,不分配到各班级,班级可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报材料报送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由学院统一组织评审。
(三)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3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四)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办法
各班根据本通知要求和本班实际情况开展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省级和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省级、市级不重复参评。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二)学院考察。学院组织考察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初步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上报学院。对于班级推荐对象达不到评选要求的,该名额优先考虑从各学生组织中推荐为学院校园文化建设作出过突出贡献且符合条件的对象参与评选。
(三)学院审定并公示。学院全面审核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公告栏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四)上级审定。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由湖南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对象及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由湘潭市教育局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对象及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校级优秀毕业生由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组织对各班上报的推荐对象及材料进行审核和推荐,并报学院审定。
五、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2023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3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经评定的市级优秀毕业生,由市教育局授予“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或“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经评定的校级优秀毕业生,由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授予“湘潭大学兴湘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或“十大网赌排行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由学院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六、评选要求
1.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班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2.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3.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
4.请各班级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3)、《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5)、《十大网赌排行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6)、《十大网赌排行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7)、《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8)各一份纸质材料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请班主任老师审核获奖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标记“原件已核”并签名)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另请将《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85921978@qq.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1. 十大网赌排行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 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5. 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6. 十大网赌排行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7. 十大网赌排行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8. 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十大网赌排行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