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班级:
为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50%以内,参评当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
5.系十大网赌排行榜最新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生活俭朴,且必须是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评审程序、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 2018— 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并提供2018-2019学年度成绩单(一份,经院教务办审核并加盖公章)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交班主任。
2.请各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于2019年10月18日下午5:00前将《 2018— 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2018— 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名册》(附件2,一份)纸质版交学工办310,《2018— 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名册》电子版发送到754832274@qq.com。
3.各班级务必在10月18日下午5:00之前完成信息的录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76.27.109/pros/identity/index.action)
4.学工办组织院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报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学院上报到省教育厅。
三、其他
1.因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输机前,必须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导入系统才能导进励志奖学金名单。所以,请各班输机前,先按照省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导入模版导入贫困生数据。
2.请各班级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由省教育厅审核汇总报教育部批复后,学校将奖励资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学校计财处将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的校园卡。
附件1: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2: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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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