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词
文件通知

关于推荐参评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 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4-15
  • 点击量:

各学院党委: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省委教育工委决定组织评选表彰100名2020年度全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参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二、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各学院党组织推荐一名参评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

  三、评选办法

  1. 提名推荐。在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各学院党组织根据推荐名额,提名、考察,并确定拟推荐对象名单。

  2. 评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校纪委等部门对各学院党组织拟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审查和综合评审,初定湘潭大学推荐参评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名单。

  3. 审定公示。党委组织部将初定的推荐参评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名单报校党委审定,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参评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名单。

  四、评选要求与所需材料

  1. 各学院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发扬民主,认真组织好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的提名推荐工作,真正把表现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  各学院于4月24将《推荐参评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情况表》(见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每人1份,见附件2)、先进事迹材料1份(2000字以内)、佐证材料1份(含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复印件等,复印件须审核签名)报送办公楼516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xdzzb@xtu.edu.cn。

 

                                                 

   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4月15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十大网赌排行榜最新开展2020年第1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