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学生预备党员发展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书记: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校党委组织部和学院党委的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0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班级和各级学生组织中表现突出,模范带头作用明显。
2.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从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已列为发展对象并参加过发展对象培训班顺利结业的在校学生。
4.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社会工作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其中一项,或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荣誉其中一项。
(二)学习成绩要求
1.文科类学生大学期间平均绩点在2.2以上;上学期没有重修课程。
2.理科类学生大学期间平均绩点在2.0以上;上学期没有重修课程。
(三)其他情形
对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团学组织中综合素质较高、对学院工作有较大贡献的;在重大竞赛中获奖的(省部级以上奖励);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突出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入党条件,提交学院党委讨论。
二、推荐程序
1.本次推荐工作在院党委的指导下,由支部书记负责统筹安排,根据发展对象现实表现,综合党群意见,通过支委会审查确定推荐名单,报院党委预审。
2、院党委将预审合格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抽查,并将预审合格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预审和公示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3、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三、工作要求
推荐的入党发展对象必须符合推荐条件,请各支部严格审核是否参加两次培训、大学期间平均绩点、上学期是否有重修等信息,如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支部的责任。
中国共产党十大网赌排行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