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吴晓月等152名同志确定为中共正式党员人选的公示
一、 公示期限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5天,自公示发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设如下举报电话:
0731—58298939(校党委组织部)
0731—58298639(院党委)
0731—58293680 (院学工办)
二、 公示要求
为广泛听取全院师生的意见,请在公示期间采取面谈、电话、书信等形式向院学工办、院党委或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映。以电话或书信形式进行反映的,应署名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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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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