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大学党委组织部和兴湘学院党委的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有关党员发展计划总表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推荐工作采取班主任负责、班级民主推荐的方法。
2、推荐对象的条件:(1)在班级和各级学生组织中表现突出,模范带头作用明显,成绩优秀;(2)参加过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已结业;(3)已经成为党员的不必再列入计划,推荐的学生在上年度无重考重修科目;(4)大学期间平均绩点文科类学生2.2以上,理科类学生2.0以上;(5)同等条件下,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的优先考虑。推荐到党员发展计划名单的同学必须符合以上5个条件,如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推荐资格,班上不补推。
3、请各班主任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如实上报计划名单,2011级在本学期无发展计划,不予上报;2012级和2013级按10%上报;2014级按8%上报。
4、每个推荐对象必须填写计划表的相关信息,3月17日下午 5:00前将有学生党支部工作人员到班主任处统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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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2日